自二零一零/一一學年起,教育局在初中階段實施微調中學教學語言安排,學校不再二分為「中文中學」與「英文中學」。學校可按校本情況,以分班、分組、分科、分時段或混合形式訂定教學語言。決定學校有多大酌情權的是三項預設條件:「學生能力」、「教師能力」與「校本支援」,並以六年為一周期檢討。
「學生能力」的門檻與學校在周期開展前兩年,經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獲派屬全港前列百分之四十的中一學生平均比例有關——該比例須達到一班學生人數的某個水平(現行設計約為百分之八十五)。用以計算的每班人數參數會隨周期調整,具體數字以教育局當年公布為準。符合條件的學校,可就有關班別或組別的教學語言作專業決定。至於其餘以母語教學為主的班別,學校可用不多於總課時(扣除英文科課時後)的百分之二十五進行英語延展教學活動,亦可選擇把這部分課時轉化為以英語教授最多兩個學科。
家長想知道一所學校實際怎麼做,最直接的途徑是《中學概覽》。概覽由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編製,網上版通常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推出,印刷本會經小學派發給小六學生家長。每所學校的「開設科目」一欄會分別列出中一至中三與中四至中六的科目,並標明哪些「以中文為教學語言」、哪些「以英文為教學語言」、哪些屬「按班別/組別訂定教學語言/校本課程」;多數學校同時會列出下一學年擬開設的科目。此外還有「全校語文政策」一欄說明整體取向。資料由學校提供及核實,網上版可由學校隨時更新,因此網上版往往比印刷本更新。
對學生而言,英語授課帶來的是全年無間的學科英語輸入,長遠有利於銜接高中與大專以英語學習的課程;代價則是概念理解的速度會下降,尤其表現在數學與科學這類依賴抽象概念的科目。判斷的標準只有一個:子女能否用英語理解這些科目的概念,而不是家長的期望或學校的名氣。同一所學校內,不同班別或組別的安排可以不同,所以入學後的分班結果同樣值得留意;若發現孩子明顯吃力,及早與學校溝通,並以學科詞彙和閱讀量補底(具體做法見本節點的升中銜接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