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分試(校內排名試)常被誤以為是全港統一的公開試,其實不是。它指的是小學在三個學期向教育局呈報的校內評核成績:小五下學期、小六上學期、小六下學期。考試日期、試卷與評核方式由各校自行安排,除考試外亦可包括小測、課業等其他評估。教育局把這些成績換算後,用來劃分學生的派位組別,作為自行分配學位(學校自定收生標準)與統一派位(政府統一分配學位)的依據。
三個學期的呈報比重相同,而各科在計算總分時所佔的比重並不一樣。現行安排下,中文、英文、數學各佔九,常識佔六,視覺藝術佔三,音樂佔二,總分為三十八;學校可自行決定是否把宗教(比重二)及普通話(比重一)納入計算。教育局已公布優化方案,以人文科與科學科取代常識科並加入體育科,中、英、數的比重會略為下調,總分維持不變,最快於二〇二六/二七學年由小五下學期起實施。由於改革正在推行,家長應以教育局當年公布及學校的說明為準。
學生的分數不是直接拿來排名的。教育局先把三次呈分試的成績標準化,再以該小學過往「中一入學前香港學科測驗」的抽樣成績作調整,得出每名學生的調整後積分。電腦隨後把全港學生(用於甲部)或同一學校網內的學生(用於乙部)按積分高低排列,平均劃分為三個派位組別,每個組別約佔三分之一人數。這就是為什麼同一所小學裡,學生的派位組別可以完全不同;也為什麼在整體水平較高的小學讀書,並不自動等於個人排名較高。
理解這一點,就能看清呈分試為什麼重要。電腦處理選校意願時是先處理第一派位組別、再處理第二、第三組別,因此組別愈高,在學位求過於供的學校中佔先的機會愈大。實務上有三個含意:一是中、英、數合起來佔的比重最大,是決定性的部分,其餘科目不應「斷纜」但不宜本末倒置;二是三次呈報貫穿三個學期,一次失手並非定局,後段仍有補救空間;三是家長向小學查詢時,應問清楚學校採用的科目比重與評核方式,而不是沿用坊間流傳的單一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