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分配學位(學校自定收生標準)只有兩個選擇,而且一經遞交便不可撤回、取消或更改選校次序,所以挑選這兩所學校的方式與統一派位(政府統一分配學位)完全不同。最實用的檢驗方法是問自己一個問題:如果明天就收到通知說這所學校取錄了子女,我會不會欣然接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不該佔用其中一個名額。很多人會把兩個選擇想成「一搏一穩」,但實際上「穩」的那個一旦成事就是最終結果,子女不會再經統一派位獲派其他學校,因此兩個都必須是真心想要的學校。另外要分清:本文講的自行分配學位屬中學學位分配辦法,與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中同名的階段不是同一回事——小一階段只可申請一間且學校不可面試,中學階段可申請不多於兩所並可設面試,兩者同樣不得設筆試。
次序方面,兩份申請表分別印有「選校次序 1」與「選校次序 2」,教育局會按申請表上的編號識別首選與次選;若兩所學校同時錄取,學生會獲派首選。有一點容易被忽略:若把兩份申請表都交給同一所中學,教育局只會保留「選校次序 1」的申請,「選校次序 2」的申請會作廢。換句話說,兩個選擇應給兩所不同的學校,並把更想去的那所填在次序 1。
其次是弄清楚學校到底在看什麼。參加派位的中學須在接受申請前預先公布收生準則及比重,途徑包括學校網頁、《中學概覽》及申請須知;教育局亦會向中學提供申請學生的「成績次第名單」。常見的評核項目包括學業表現(成績次第名單與校內成績)、面試表現、操行、課外活動與服務、獎項,以及與學校的聯繫。收生準則須公平、公正、公開,學校可以面試但不得設任何形式的筆試。比重本身是可用的情報:若某校面試佔的比重高,把時間投放在面試的邊際回報就最大;若某校主要看成績次第名單,那前期能做的準備就相對有限。
準備宜按時間倒推。九月至十二月做功課:查閱目標學校的收生準則與比重、參加學校開放日或簡介會、對照《中學概覽》的班級結構與開設科目。一月前整理文件:成績表、獎狀、課外活動與服務的證明等既有資料即可,毋須提交小學推薦信、臨時編製的證書冊一類「非現成資料」。申請遞交後才集中準備面試,面試前一至兩星期做計時模擬(面試形式詳見本節點的面試準備篇)。最後提醒:三月下旬收到的「正取」通知屬行政措施,並非正式的派位結果,正式的自行分配學位結果會在七月與統一派位結果一併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