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榜是升學時間線中壓縮得最緊的一段。學校考生一般按所屬學校安排於放榜當日回校領取成績通知書,自修生則可於網上服務查閱或以郵寄方式收到通知書;考評局亦會向已登記手機號碼的考生發送載有成績的短訊。若放榜日遇上八號熱帶氣旋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發放成績、網上查閱及短訊服務會順延,嚴重時更可能延後一天,因此當天應預留時間留意官方公布。收到通知書後應先核對個人資料與各科成績,再決定下一步:是按原定計劃確認聯招選擇,還是考慮申請覆核。
若對成績有懷疑,考生可申請「積分覆核」或「重閱答卷」。積分覆核屬技術性檢查,只核對分數計算與登錄有否出錯;重閱答卷則由原先閱卷員以外的閱卷員重新評閱,最終分數通常取原有與覆核兩者有效分數的平均,並須達到較高等級臨界分數才會提升等級。兩類申請必須於成績發放後的指定曆日內提出,每名考生可申請的科目數目設有上限,同一科目的多個分部只作一科計算,申請一經提交一般不能更改。學校考生須經學校遞交,自修生則須自行透過網上服務提出;申請時須繳付費用,若有關科目或分部成績最終獲得提升,費用會獲退還。重閱答卷並不適用於多項選擇題試卷、校本評核、實習考試及乙類應用學習科目。丙類其他語言科目一般須直接向相關考試機構查詢,而非經考評局處理。
覆核結果通常在八月中公布,考評局會把成績獲提升的考生名單通知大學聯合招生處及相關院校。若考生認為覆核程序本身仍有問題,可在較後的指定期限內提出上訴覆核,但上訴須具備充分理據,單純以「成績比預期低」為由並不會被受理。與此同時,聯招申請人在放榜後會獲分配一個個人時段,可免費修改課程選擇一次,並可增選或以新課程取代有限數目的選擇,總數仍以既定的二十項為上限;若錯過該時段或已用過一次,可要求重新遞交一次,但須繳付較高的改選費用,且屬一次性質。各項費用與日期每年由考評局及聯招處公布,申請前務必核對當年版本。
時間上的取捨是這段時間最難的決定:聯招改選的個人時段在放榜後數天內結束,而覆核結果要到八月中才公布,兩者並不重疊。換言之,考生要在未知覆核結果的情況下完成改選。較穩妥的做法是先以現有成績完成一次改選,確保不會因等待而錯過時段;若其後覆核令成績提升,再按聯招處公布的機制申請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反之,若只因為寄望覆核而放棄改選,一旦覆核不成功便兩頭落空。具體的重新考慮安排與截止時間每年由聯招處公布,屬特殊程序而非自動生效。